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现将2010年有关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教学实验室建设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重点保证新专业基础实验室、公共基础实验室、公共教学条件建设等各级财政实验室专项不能支持的项目,杜绝重复和多头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密切结合专业建设的需要,切实从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做好实验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配置要充分考虑开设实验的需要,发挥实验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二)新专业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要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及本专业的实验室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优先考虑教学急需的实验室建设。(新专业实验室建设是指2007年以后招生专业的实验室建设。)
(三)公共基础实验室的建设项目要充分注重已有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结合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较高的建设标准。
(四)申报项目要经专业和学科集体讨论研究,项目负责人要选派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熟悉本项目相关技术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来担任,项目建设至少要有3人以上参与,并必须有相关课程主讲教师参与建设。项目确定后,填写《中国计量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五)所申报项目的设备要充分考虑到设备的利用率,在建设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中发现利用率低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六)为减少学校重复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申报的设备涉及单台件10万元以上的,应在全校范围内查重,并单独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可与设备管理处联系),由设备管理处组织论证。
(七)建设项目中耗材类、单价在200元以下的设备器材不宜列入其中。但应考虑必须的配套设备(如家具类、空调类、组网类等)的需求。
(八)2010年项目申报时,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论证时要充分考虑实验室的环境要求(排污、放射、辐射、防震或其它特殊要求)和配套设施要求(水、电等)。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2010年4月9日前,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和论证工作,填写《中国计量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按论证结果排序,格式见附件2),连同《中国计量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明德楼A111室)。联系人:杨璐(86836074,yanglu@cjlu.edu.cn)。
(二)2010年4月,教务处、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考察、论证。
(三)2010年4月,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进行审定,确定立项项目。
(四)2010年5月,教务处会同设备管理处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设经费确定建设任务书。
教务处 设备管理处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